6. 化学平衡计算公式
对于可逆反应:
(1)各物质的变化量之比=方程式中相应系数比
(2)反应物的平衡量=起始量-消耗量
生成物的平衡量=起始量+增加量
表示为(设反应正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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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量(mol) |
a |
b |
c |
d |
变化量(mol) |
x(耗) |
(耗) |
(增) |
(增) |
平衡量(m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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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应达平衡时,反应物A(或B)的平衡转化率(%)
说明:计算式中反应物各个量的单位可以是mol/L、mol,对于气体来说还可以是L或mL,但必须注意保持分子、分母中单位的一致性。
(4)阿伏加德罗定律及阿伏加德罗定律的三个重要推论。
①恒温、恒容时:,即任何时刻反应混合气体的总压强与其总物质的量成正比。
②恒温、恒压时:,即任何时刻反应混合气体的总体积与其总物质的量成正比。
③恒温、恒容时:,即任何时刻反应混合气体的密度与其反应混合气体的平均相对分子质量成正比。
(5)混合气体的密度
(6)混合气体的平均相对分子质量的计算。
①
其中M(A)、M(B)……分别是气体A、B……的相对分子质量;a%、b%……分别是气体A、B……的体积(或摩尔)分数。
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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